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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運概念
 
止血、包紮、固定、搬運是創傷基本救命術的四個基本技術。在傷病救護過程中,止 血、包紮、固定是一貫程序,必須按步就班來救護傷患,不可未止血之前即將其固定,如此可能會導致傷患失血休克、甚至死亡,因此當我們在處理創傷時,施救者 應明瞭此先後順序。至於選擇有效且適當的搬運病人的時機,則須視創傷現場之情況來決定,所以,搬運也能是施救者對創傷處理的第一或最後的步驟,它是創傷基 本救命術中一項最基本、重要的技術,其執行的是否妥善,會直接影響病人的病情,因此施救者應明瞭如何避免病人因搬運方式不當,而造成更嚴重的二次傷害。本 文試著能讓我們能運用各種搬運技巧,使施救者的我們能在不同的災難現場中運用自如。當然,施救者在搬運病人之前,必需要先知道如何來保護自己的安全,永遠 切記:「自己安全,病人才安全」的原則,為自已及為病人,施救者的第一個責任是觀察救護現場四周環境是安全或危險,以避免待救護人數擴大。
 
病人搬運的基本原則
 
搬運病人就如搬重物一樣,尤其在緊急情況下更容易造成身體上的傷害,輕則腰酸背痛重則腰部肌肉及骨骼組織的極大的損傷(這種傷害常需要一段相當長時間的休息及治療),有時甚至因此而造成病患及自身生命的威脅,這不僅對施救
 
搬運病人的時機
 
搬運病人時,施救者可以依各種不同的人力、設備、狀況,給予各種合適的搬運法。一般來說,在救護病患中優先的處理的是:維持病人的呼吸道、呼吸、循環以及 脊椎固定及控制出血等,但是當環境不安全或極度危險時,為了施救者自身及病患的生命安全,此時最優先的是將病患搬運到安全的地方,這種情形下的搬運病患時 機為緊急搬運,反之若無或可控制的危險存在,此時搬運病患稱為非緊急搬運。以下將緊急搬運及非緊急搬運分述如下:

一、 緊急搬運的時機:

緊急搬運之時機通常是災難現場有立即危險(不穩定的環境、無法控制的交通、爆裂及易燃物、著火、山崩、土石流)、緊急救護的需要(水中、淤泥中、樹上、岩 石上)或混亂的大災難現場時(風災、水災、地震、空難、槍戰、暴動、群架、械鬥)。當病患處於極不穩定及相當危險的環境,隨時可能會因周圍環境的改變,而 導致病患及施救者受傷或死亡在這種情形下,如火災或即將倒塌之建築物內,施救者必須毫不猶豫、且快速的將病患搬離危險的現場;或者是當病患己呼吸或心跳停 止,需立刻給予入工心肺復甦術,且災難現場不允許時,應該迅速的將病患移到平坦、堅硬的地面上,使以利於入工心肺復甦術之急救,如位在深水中救起之病患; 或者在大災難、槍戰、暴動、群架、械鬥現場常都是一片混亂,施救者必須迅速的將病患搬離此危險環境,以進一步急救之處理。但請切記緊急搬運是不得己才如 此。

二、 非緊急搬運:

非緊急搬運運用於在非危急的一般環境狀況下,也就是表示沒有上述狀況時,施救者就不須、不用、更不應該如此快速草率的移動病人,其救護處理通常都是在災害 現場完成,先將病患的生命徵象及救護及創傷基本救護處理先處理好。此時病患的意識通常是清醒的,病患的生命徵象相對是穩定的,再給予病患治療,如脊椎的固 定、或大出血的止血之後,再小心的搬運病人。

基本注意事項:

在基本注意事項中,施救者最重要的是儘可能的避免病患在被搬動的過程中受到更嚴重的二次傷害。此原則在非緊急搬運時更是重要。在非緊急搬運時,施救者可以 在現場先給予病患治療(如脊椎的固定、或大出血的止血,再小心的搬運病人) ,所以非緊急搬運,可以提供傷患一個更完整,而不受傷害的照護,但是緊急搬運時,常會造成病患更嚴重的傷害,而病人也會感到較不舒適,因此執行緊急搬運 時,必須經由接受專業的救護技術訓練課程,再來執行,如此可以使我們在救護病患時,可以減輕或避免病患因搬運的過程中所引起的再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