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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年全民運動會彰化縣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

105年全民運動會彰化縣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


競 賽 規 程
一、 宗旨:為選拔彰化縣優秀選手,代表彰化縣參加105年全民運動會。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議會
三、 主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水上救生委員會
五、 選拔日期:105年7月2日(星期六)
六、 選拔地點:彰化縣立健興游泳池
七、 選拔資訊:上網公告網址www.sos.moc.tw
八、 參加資格:
1. 設籍彰化縣三年以上之男女縣民(102年11月5日前設籍者為準),並須年滿15歲以上(90年7月25日前出生)。
2. 全民運正式比賽報名前須取得合格之救生員證或救生員訓練證明。
3. 未滿20歲之選手須監護人切結同意。
4. 身心健康且體能足以參加激烈比賽者。
5. 能配合本委員會集訓者。
九、 報名手續:
1. 日期:即日起至105年6月25日止。
2. 方式:電話報名(陳總幹事04-7110799)。
十、 競賽規則:依照國際救生總會世界救生錦標賽之水上救生競賽規則(ILS2013年最新修訂出版)辦理。
十一、 選拔項目:
1. 200m障礙網
2. 100m穿蛙鞋帶假人
3. 50m帶假人
4. 50m穿蛙鞋競速
5. 100m混合救生
十二、 選拔辦法:男、女選手各六名,備取各兩名。
十三、 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