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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救生員、救生員救生教練招生簡章
 
1、宗  旨:為推廣水上安全教育,提倡水上救生技術、培養義務救生員,減少水難為目的。
 
2、訓練期間:每年 5月~10月。
 
3、訓練地點:游泳池、河流與海濱。
 
4、報名地點:協會總會、各分會或開班當日現場報名。
 

5、訓練對象:


救生員班

年滿15歲,健康良好,品德端正,均可報名參加,接受入訓測驗。(未滿18歲者需監護人同意,並立受訓切結書)。入訓測驗:男性5分鐘,女性6分鐘內以捷、蛙二式各游畢100公尺(視情況可減半實施),且姿勢正確者,擇優錄取受訓。 


教練班

年滿18歲,持有本會救生員證能連續游完400公尺﹝救生四式各100公尺,男限11:00分,女限12:00分內﹞,潛泳25公尺,擇優錄取。


初級救生班

年滿10歲以上,游畢25公尺,擇優錄取。


 

6、訓練時數:救生員班共85小時、教練班共105小時以上、初級班約20小時。


 

7、訓練科目:


救生員班

(一)靜水救生:救生游法、基本救生、水中自救、徒手救生等。

(二)激流救生:各項激流救生技能訓練。

(三)海浪救生:跑游跑、魚雷浮標操作與救生、救生板操作與救生、IRB快艇操作救生、沙灘體能訓練等。

(四)急救訓練:CPR急救術、AED體外去顫器等。

(五)全部訓練課程共八十五小時(不含實習)。


教練班

各式游法、基本潛水教學、國際救生組織介紹及救生競賽實務、急救教學、船艇救生教學、海浪救生教學、靜水救生教學、靜水救生教學實習、游泳教學法、救生班教學實務、浴場管理、救生反應、綜合教學、河流救生教學、教學實習等。


初級救生班

游泳法、水中自救、求生法、岸上救生、涉水救生、急救法。


 

8、教學師資: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教練義務任教。


 

9、訓練費用:


(一)本會不收學費與訓練費。

(二)訓練時所需游泳池水費(價格優待)、教材、器材、平安保險、駕艇油料、交通費、餐飲、個人服裝等學員自理。


 
10、注意事項:開班當日繳交測驗費200元,攜帶泳衣褲參加入訓測驗,參訓學員繳交身份證影本及照片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