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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全民運動會彰化縣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計畫

115年全民運動會彰化縣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計畫

競 賽 規 程

一、  宗旨:為選拔彰化縣優秀選手,代表彰化縣參加115年全民運動會。奉府教體字第1150004075A號辦理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議會

三、  主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水上救生委員會

五、  選拔日期:另訂

六、  選拔地點:彰化縣建興泳池

七、  選拔資訊:

八、  參加資格:

  1. 設籍彰化縣三年以上之男女縣民(112年7月3日前設籍者為準),並須年滿15歲以上(100年10月9日前出生)。
  2. 全民運正式比賽報名前須取得合格之救生員證或救生員訓練證明。
  3. 未滿20歲之選手須監護人切結同意。
  4. 身心健康且體能足以參加激烈比賽者。
  5. 能配合本委員會集訓者 。
  6. 完成大會報名保證參賽者。
  7. 選手須出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之禁藥線上測驗通過證明有效日期須晚於115年10月22日

九、  報名手續:

  1. 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10日止。
  2. 方式:電話報名(陳總幹事04-7110799)。

十、  競賽規則:依照國際救生總會世界救生錦標賽之水上救生競賽規則(ILS2025年最新修訂出版)辦理。

十一、       選拔項目:

  1. 200m障礙網
  2. 100m穿蛙鞋帶假人
  3. 50m帶假人
  4. 50m穿蛙鞋競速
  5. 12.5公尺拋繩

 

十二、       選拔辦法:男、女選手各六名,備取各兩名。紀錄保持   

                   者優先入取,需報名完成。

十三、       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