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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全民運動會彰化縣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
107年全民運動會彰化縣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
競 賽 規 程
1、 宗旨:為選拔彰化縣優秀選手,代表彰化縣參加107年全民運動會。
2、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議會
3、 主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
4、 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水上救生委員會
5、 選拔日期:107年5月5日(星期六)
6、 選拔地點:彰化縣立健興游泳池
7、 選拔資訊:上網公告網址www.sos.moc.tw
8、 參加資格:
a. 設籍彰化縣三年以上之男女縣民(104年6月11日前設籍者為準),並須年滿15歲以上(92年9月17日前出生)。
b. 全民運正式比賽報名前須取得合格初級水上救生員證以上訓練證明者。
c. 未滿20歲之選手須監護人切結同意。
d. 身心健康且體能足以參加激烈比賽者。
e. 能配合本委員會集訓者。
9、 報名手續:
a. 日期:即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
b. 方式:電話報名(陳總幹事04-7110799)。
10、 競賽規則:依照國際救生總會世界救生錦標賽之水上救生競賽規則(ILS2013年最新修訂出版)辦理。
11、 選拔項目:
a. 200m障礙網
b. 100m穿蛙鞋帶假人
c. 50m帶假人
d. 50m穿蛙鞋競速
e. 100m混合救生
12、 選拔辦法:男、女選手各六名,備取各兩名。
13、 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